問與答
- 醫師受僱提供勞務按看診數抽成收取之酬勞屬薪資所得
- 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短漏報情節輕微者,仍可適用所得稅法第39條盈虧互抵規定
- 營業人銷售應稅貨物或勞務之定價,應已含營業稅
- 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以他人帳戶收取款項,仍應據實一一開立統一發票
- 雙11即將到來,網拍業者多留意稅籍登記新制112年1月1日起上路
- 網購業者於銷售商品時,應開立發票時點解析
- 營業人承租自用乘人小客車是否可扣抵進項稅額規定
- 營利事業購買新車所取得退還減徵之貨物稅屬新車成本之減少項目
- 營業人承租自用乘人小客車進項稅額是否可扣抵規定
- 網購業者開立發票時點解析
- 旅宿業者取得悠遊國旅獎助款,仍應報繳營業稅
- 職工福利超限只要轉列其他費用就可以嗎?
- 營業人因銷售貨物或提供勞務而取得收受之補助款,應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
- 營利事業列報勞務費用,應檢具服務事證以憑核實認列
- 營業人開立之電子發票如誤用字軌號碼,無法收回作廢重開時,在未經檢舉或調查前得主動向稽徵機關報備者可免罰
- 營業人經查獲1年內漏開統一發票達3次者,應處以停止營業處分
- ★很重要110及11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決算或清算按申報資料核定之案件,改以公告方式送達核定稅額通知書
- 醫療美容院所如有銷售化妝品、保健食品等不屬於醫療勞務項目,應辦理稅籍登記並報繳營業稅
- 藝品中心為招攬業務,與旅行社約定免費提供觀光旅遊團餐點之支出,屬交際費性質
- 使用統一發票之營業人,無論透過網路平台或社群媒體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,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